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预招标)招标公告

2024-01-3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
2.2 规 模: 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站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滨海镇,紧邻渤海湾,距沾化城区公路里程约63km;具体场址为套儿河以东,顺江沟以西,二期防潮大堤以南,一期防潮坝以北。
送出线路部分:自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出线至滨州北海新区220kV铁雄变电站,拟建线路路径全长3.29km,双回架空线路(单侧挂线,预留一回通道),线路途中跨越河流1条,一般道路2条,10kV及以下线路1条,通讯线2条。送出线路分普通档和跨越套儿河大跨越档,普通档新建角钢塔3基,其中耐张转角塔2基,直线塔1基,线路亘长0.99km,导线拟采用2×JL3/G1A-700/5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拟采用72芯OPGW-72B1-150型复合地线;跨越套儿河大跨越档新建钢管塔4基,其中耐张锚塔2基,直线塔2基,线路亘长2.3km,导线拟采用2×JLHA1/G4A-540/180型特强钢芯高强铝合金绞线,两根地线拟采用72芯OPGW-72B1-240型复合地线。
对侧间隔:220kV铁雄站位于北海经济开发区内,经十七路西侧,纬七路北侧,220kV向南出线,规划出线6回,自西向东依次为:备用、星湖、鑫岳、海丰、备用、备用。本项目采用铁雄站东起第2个220kV出线间隔,铁雄站220kV主接线型式为双母线双分段接线。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施工(预招标)。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临港产业园与北海经济开发区之间。
2.5 计划工期: 工程开工至线路送电134日历天,工程开工至竣工1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0日;计划送电日期:2024年0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220kV送出线路施工:本工程土建施工、杆塔组立、防雷接地、线路架设、施工辅助措施(含施工临时道路(河坝至塔基平台)及塔基施工平台)、线路跨越,线路参数测试、试验(含特殊试验)、耐张线夹X光探伤检测,光缆架设、熔接(含尾纤熔接)、测试,调度通讯对调、开通,线塔标牌、警示牌、航空警示装置、线路图像监控装置、防鸟设施的采购及安装,相关涉网手续办理(同省调、地调的协调工作,相关手续办理、备案,铁雄站施工工作票的办理,停送电申请、方案措施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线路送电前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与山东电网主管部门的协调、审图、沟通,取得验收合格手续)、通信设施安装及调试、配合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移交前的维护保通等所有相关工作。
2)国网铁雄站备用出线间隔施工:铁雄变电站东起第2个220kV备用出线间隔设备(不含一次设备安装)、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等一、二次设备设施采购及施工完善、试验(含特殊试验)、传动调试(含保护定值计算、整定)、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等,负责通过山东电网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达到投运条件等全部工作。
3)采购及检验: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甲供除外,且所采购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符合山东电网标准要求)、运输、仓储、倒运,负责所有到场设备、材料的质量检查及送检委托工作,设备材料检测、桩基检测、防雷接地检测等必须由投标人委托经招标人认可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并出具检测报告,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负责大跨越档输电工程和普通档输电工程的施工临时道路(河坝至塔基平台)、塔基施工平台用海手续办理,并按照海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山东海域使用金收费标准缴纳临时用海费用,临时用海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对临时用海进行原貌恢复。
5)负责工程协调(跨越公路、河流、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协调,临时用海协调,线路路径障碍物清理及补偿协调。)、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消缺、保修,成功通过试运行验收,质量监督检查、安全设施、工程档案、工程竣工等专项验收的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6)协助招标人进行与工程施工、并网相关的各项手续(不含立项手续)及证件的办理工作,
7)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试验单位完成大跨跃段导线、地线防振影响研究试验,出具山东电网主管部门、电力质检单位认可的试验报告、防振方案及措施。
8)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提供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负责承办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咨询、审查、论证会议,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9)负责施工期间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办理工作,提供保障通航安全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负责编制施工需求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度汛方案等专项方案,并承担以上所有方案的编制、评审、批复等相关费用,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0)负责送出工程涉及的下列所有内容:各阶段质量监督、送电验收、档案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华能山东公司新能源项目移交生产管理办法)、竣工验收等验收活动的会议组织,并承担专家咨询、审查、会议承办等相关费用,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11)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政府相关手续及国网质检手续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由投标方负责,以及所有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注: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分为普通档输电工程、大跨越档输电工程、铁雄变电站安装工程三个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分别报价并汇总。
本工程位于海域,投标人投标时要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临时用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各项风险,编制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大跨越档输电工程和普通档输电工程的施工临时道路(河坝至塔基平台)和塔基施工平台设计及施工方案,对施工临时道路(河坝至塔基平台)、塔基施工平台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进行详细分析。该方案应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题设计、论证,加盖设计单位的公章和资质章,上述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技术文件中,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列出详细方案工程量,在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中对应所列方案工程量清单报综合单价及合价,并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投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所报施工措施费用总价包干不调(即所列工程量和对应综合单价固定不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考核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已换证或新领证的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独立完成的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220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的完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及要求的能证明已完工的验收证明等文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19年1月1日至今需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2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及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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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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