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浦北壮岭150MW风电场及覃塘镇龙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送出工程)施工监理预招标公告

2024-01-3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浦北壮岭150MW风电场及覃塘镇龙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送出工程)施工监理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华能浦北壮岭1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送出工程)项目
2.1.1 建设地点:广西钦州市浦北县
2.1.2 规模:150MW
2.1.3 建设工期: 浦北壮岭15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送出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完工后6个月完成竣工结算工作。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正式进场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1.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5%,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98%,符合高质量达标投产要求。
2.1.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工程
浦北壮岭150MW项目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原生态恢复、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风场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配合单项合同结算、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归档、达标投产及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2)220kV送出工程
监理范围需包含对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华能覃塘镇龙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送出工程)项目
2.2.1 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覃塘区
2.2.2 规模:100MW
2.2.3 建设工期: 覃塘镇龙山二期100MW风电场工程项目(含送出工程)计划工期10个月,计划完工后6个月完成竣工结算工作。
2.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正式进场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0%,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95%,符合高质量达标投产要求。
2.2.6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工程
覃塘镇龙山二期100MW风电场项目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原生态恢复、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风场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配合单项合同结算、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归档、达标投产及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2)110kV送出工程
监理范围需包含对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承担3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山地风电项目施工监理项目业绩,需附业绩合同影印件(含签署页、关键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3个风电项目总监或副总监,需提供任职为总监或副总监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含验收资料,合同文件、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地方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需附扫描件)。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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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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