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立德、树人楼地基基础加固与维修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4-01-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立德、树人楼地基基础加固与维修项目施工已由 甘肃省教育厅 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立德、树人楼地基基础加固与维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教发函〔202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财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2023 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财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院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立德、树人楼进行加固与维修,采用灌注桩和静压钢管桩结合的方式对楼宇整体进行加固,同步实施相关拆除、恢复与维修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280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对兰州财经大学和平校区立德、树人楼进行加固与维修,采用灌注桩和静压钢管桩结合的方式对楼宇整体进行加固,同步实施相关拆除、恢复与维修等配套工程。(1、拆除工程:拆除一楼加固范围内的填充墙、门、窗;拆除一楼灌注桩加固部位地梁;拆除一楼地面:拆除一楼卫生间、洗间、开水间等设施;拆除一楼敦室混凝土讲台及其它教学设施:拆除加固范围内的管沟:拆除散水及室外排水明沟;2、新增灌注桩加固:采用新增人工挖孔灌注桩结合桩顶承台加固原有灌注桩基础,对原有承台进行增大截面法加固处理,增加承台的整体刚度。另外在新增灌注桩加固时需对加固部位框架柱采用临时钢管柱支撑,用于控制附加沉降。本工程新增钢管桩通过桩顶设置千斤顶预压提前使得新增桩基附加沉降释放,能够使新增灌注桩与原有灌注桩协同工作,没有应力滞后问题,保证工程安全稳定。对于已经核对沉降的既有桩基通过截桩再用千斤顶复压,加速其沉降,使之在接桩后能够承担一定的荷载,作为安全储备,起到加固效果;3、新增静压钢管桩加固:采用静压钢管混凝上桩对原有注桩基础进行加固,静压桩加固前对桩顶承台进行增大截面法加固,增加承台的面积与整体刚度,为静压桩加固提供支撑反力作用面;4、建筑维修与恢复:一楼地面原土翻夯处理,新做地面灰土垫层及混凝土垫层:一楼拆除填充墙恢复,拆除门恢复,拆除窗恢复,拆除管沟恢复,管沟防水恢复:一楼室内地面恢复,室内地砖恢复,墙面恢复;一楼教室内拆除的讲台及其它教学设施恢复;5、结构构件裂缝维修:混凝土框架柱、梁、楼板及其它混凝土构件裂缝采用裂缝注胶修复法进行维修,填充墙裂缝采用高延性混凝土压抹面层法进行维修;6、屋面防水:本项目为地基基础加固及与地基基础加固相关的维修,本次不包含屋面防水维修;7、暖气拆除与恢复:拆除影响加固的暖气片与采暖管线,加固完成后予以恢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  2024年 01月30日 18:00 时至 2024年 02月04日 18:00 时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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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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