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幕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项目已由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经发局以徐泉开经发备〔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A地块幕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1.2建设规模: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材料装备产业园 A 地块工程位于徐州泉山经济开发区莲湖路西侧,通北路东侧,规划一路以南,规划二路以北。主要包含包括2#生产厂房 、3#生产厂房、4#生产厂房、5#生产厂房、1#综合服务楼、8#门卫。占地面积约 61272.6 平方米(约 91.91 亩),总建筑面积约89092.18平方米。结构形式主要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约23.9m,层高4.2m~7.8m不等。幕墙形式主要为铝合金半隐框玻璃幕墙,幕墙总面积约为7233㎡,本项目位于庞庄煤矿张小楼井井田范围内,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监测,直至沉降变形达到稳定为止,因此对幕墙工程施工工艺要求较高,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局部出屋面楼梯间、机房部位应采用异形吊篮施工,按照苏建质安〔2019〕378号文规定,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该项目为技术复杂项目。
2.1.3合同估算价:约1220.21万元。
2.1.4工期要求: 80 日历天。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1#综合服务楼幕墙及2#-5#生产厂房玻璃幕墙制作及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95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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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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