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明水县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及土壤污染风险调查和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批〔2020〕10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明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明水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本标段原已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续招标人与原中标人解除合同,现再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县存量垃圾综合治理及土壤污染风险调查和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明水县
2.3建设内容:垃圾填埋场主体工程,含填埋库清库工程、场地整平、防渗系统、污水收集导排系统、分区坝、进场马道及回车场、污水调节池、地下水监测井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2024年5月15日—2024年10月30日,共168日历天,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垃圾填埋场主体工程,含填埋库清库工程、场地整平、防渗系统、污水收集导排系统、分区坝、进场马道及回车场、污水调节池、地下水监测井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招标控制价:3828153.21元。
3.投标人须知: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7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招标人将去相关部门核实真伪,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0时至2024年2月5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