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新增制冷站及动力站燃机进气冷却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20240129招标公告
2024-01-29采办计划公告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 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新增制冷站及动力站燃机进气冷却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20240129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新增制冷站及动力站燃机进气冷却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1、主要工作范围:
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及《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要求,对惠州石化新增制冷站及动力站燃机进气冷却改造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2、需求清单
(1)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技术规范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进行现场调查和数据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的资料等;
(3)编制安全验收评价计划,分析项目建成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布与控制情况,并编制安全验收评价过程中所需安全检查表;
(4)编制审查会需要的所有送审资料、会议汇报资料、PowerPoint幻灯文件;
(5)组织召开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组意见,修改、完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6)配合公司做好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其他相关工作。
3、服务期限要求:
接到甲方通知后45个工作日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4、服务地点: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4年02月
1、资质要求:
具备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人员要求:
应答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评价工作经验;
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4人,需具有安全评价师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供应商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且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的等条件,并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提供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止。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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