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物流公司海上平台拖航作业辅助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4-01-26
标段信息 1. 物流公司海上平台拖航作业辅助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5143/01 发标日期 2024年01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提供海事服务、拖航检验服务、定位服务、气象服务、插桩计算服务、地貌扫测服务(渤海)、障碍物清理服务(渤海)、渔政服务、地质勘查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提供海事服务、拖航检验服务、定位服务、气象服务、插桩计算服务、地貌扫测服务(渤海)、障碍物清理服务(渤海)、渔政服务、地质勘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服务大纲。服务地点:渤海海域。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海上设施拖带“前”的海事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名称;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应包含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单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相应的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注:“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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