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服务类班车第2次-新疆新能源分公司3个风电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25
一、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服务类班车第2次-新疆新能源分公司3个风电维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1)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乡
(2)淖毛湖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
(3)华锐3MW风电机组两年度大部件代储维修吊装框架:新疆哈密市骆驼圈子
2.2项目规模:
(1)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99MW
(2)淖毛湖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99MW
(3)华锐3MW风电机组两年度大部件代储维修吊装框架:201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58/19-QT-24301
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
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金风GW66/1500型风机维护、风力发电机组故障诊断与分析、巡视检查、隐患排查、缺陷处理、定期巡检、技术监督、事故应急抢修,协助开展风机定期检修全过程质检验收(全年检修和半年检修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实施)及大部件更换及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监督、检查、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
协助开展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并根据技术监督结果,完成技术监督的报表及现场监督记录工作,负责风场设备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监护。负责库房备品备件的库房整理及盘点工作。本次服务期2年
200
CHDTDZ058/19-QT-24302
淖毛湖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
淖毛湖风电场一二期66台风机维护、风力发电机组故障诊断与分析、巡视检查、隐患排查、缺陷处理、定期巡检、风机技术监督,协助开展风机定期检修全过程质检验收(全年检修和半年检修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实施)及大部件更换、技术改造及外委项目等全过程监督、检查、验收和资料整理工作。
协助开展风机技术监督、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并根据技术监督结果,完成技术监督的报表及现场监督记录工作,负责风场设备外委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监护。负责库房备品备件的库房整理及盘点工作。本次服务期2年
200
CHDTDZ058/19-QT-24303
华锐3MW风电机组两年度大部件代储维修吊装框架
苦水风电场67台风力发电机组华锐SL3000/113型机组大部件维修联储吊装框架:包含叶片维修、机舱罩下沉修复、发电机塔上塔下维修、齿轮箱塔上塔下维修、主轴承维修、齿轮箱连接法兰更换、关节轴承更换、变桨轴承及叶片法兰更换、偏航大盘修复、全新发单机、全新叶片、全新齿轮箱、主机架等储备维修以及叶轮、叶片、变桨轴承、叶片法兰、齿轮箱、主轴承、发电机、机舱等吊装更换,以及大部件损坏诊断技术分析服务。本次框架期限2年
1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站整体运维业绩,且所有业绩的装机容量合计不低于200MW。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淖毛湖风电场66台风机维护(2024-2025年度)】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3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站整体运维业绩,且所有业绩的装机容量合计不低于200MW。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锐3MW风电机组两年度大部件代储维修吊装框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完成过1500kW及以上风机发电机、或齿轮箱、或轮毂、或叶片等大部件维修或吊装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1-25 09:00到2024-02-05 1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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