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门市人民医院视频监控等安保设备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1-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视频监控等安保设备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5.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视频监控等安保设备零星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为江门市人民医院提供视频监控等安保设备零星采购,具体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5、 成交单位家数:一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售价(元):¥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