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4-01-2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磴口县城西南侧约25km处,场区面积约2.3万亩,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E106°45′15″,N40°13′33″,海拔约1025m。场址东侧、北侧、南侧为远期预留光伏区,东北侧有内伦湖及蓄洪区。本工程所用地块可通过东侧和南侧穿沙公路进入本工程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2 规模:本期建设容量1000MW,共设303个分区,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设计方案。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010.3535MWp,共安装N型双面57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772550块。
2.3 建设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自开始监理之日起(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至本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合格,达标投产。
2.6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从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光伏组件及支架、箱逆变设备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原生态恢复、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调试监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设备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单个光伏发电项目容量200MW及以上规模施工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装机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光伏发电项目容量100MW及以上规模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装机容量、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23时59分59秒。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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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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