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揭阳分公司建筑物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三期)招标公告

2024-01-22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揭阳市;
(2)服务时间: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接到订单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设备材料保修期三年。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项目总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技术服务费(元/不含增值税) 设备费(元/不含增值税) 服务地点
1 工程服务-其它、
工程服务-材料费
2023年揭阳分公司建筑物电气火灾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二期、三期) 3198931.00 1600930.00 1598001.00 揭阳市
(1)采购内容:1、在市公司电信综合楼设置专用电气火灾监控终端,通过电气火灾监测云平台对综合楼的相关配电箱的电气火灾隐患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及远程控制;2、对电信综合大楼的公共办公区域的配电箱(含走道、一楼营业厅等)进行智能化安全用电改造,本工程完成市公司电信综合楼109个配电箱智慧安全用电改造,原有普通空开改造为具有电气火灾监控功能的智能空开,共计1184个。3、采用智能空开式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对电气线路的温度、电流、剩余电流(漏电)、电压、故障电弧(俗称打火、电火花)、用电量等进行全天24小时实时监测,将线路的报警/预警信息实时精准的传送至智慧用电云平台,从而设置在监控中心的电气火灾监控终端及相关责任人的手机APP,可以方便的进行用电安全监控,对电气火灾隐患报警进行快速确认和处理,达到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有效提高建筑物的电气火灾安全防范能力。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人民币3198931.00元(不含增值税),技术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930.00元(不含增值税),设备费最高限价人民币1598001.00元(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或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消防或安防监控项目或电气火灾类技术服务的相关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须具备2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7月0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10人及以上,要求具备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至少配备4名人员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电工作业)。
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电工证等材料,同类项目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如法人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参选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参选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比选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25日00时00分。
4.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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