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国省道灾毁恢复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4-01-18
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国省道灾毁恢复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黔江区2023年国省道灾毁恢复工程(一标段)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3〕45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黔江区交通局以黔江交〔2024〕00005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国市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黔江区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全长30.8km,路基宽度6.5m,路面宽度5.5m,对原有路基水毁修复后加铺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517.408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
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标段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无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人应于2024-01-23 17:30:00(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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