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北石化公司2024年重整装置废催化剂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1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华北石化分公司13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使用的重整催化剂中含有贵重金属铂,具有回收价值,拟于2024年8月对重整装置置换出的废催化剂进行铂金回收再生处置。总处置量为122.87吨,投标人可回收铂金属量约337.1555公斤。2024年8月预计处置110吨,剩余部分后续由投标人处置,直到补齐处置量为止。由于新催化剂需要提前加工,3#重整装置计划购买重整催化剂114.29吨,纯度99.95%的铂金337.1555公斤。该部分铂金由投标人垫付,分两批进行垫付。交付铂金的数量和时间待招标人书面通知后,由投标人交付给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上述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接收数量以抚顺石化催化剂厂出具的接收确认单为准。待招标人将重整装置废旧催化剂卸出后,交由投标人拉运走,回收的铂金用以返还投标人垫付的铂金。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签订至完成全部处置量。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30日内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将垫付铂金交付至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2.3  服 务 地 点:  废重整催化剂交货地点在招标人库房(任丘)。铂金交货地点在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铂含量≥99.95%,提供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材料研究所(621所)铂金检测分析报告。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
3.1 具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副本带明细) ,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包含HW50(小类251-019-50)类重整废催化剂,核准经营方式为综合回收、再利用资质
3.3具有近5年(2019年至今)重整废催化剂再生加工业绩1家及以上,且回收处理含铂废催化剂累计数量100吨及以上(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核准数量为准)。提供的业绩附重整废催化剂回收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1-17 20:00:00至2024-01-23 23:59:59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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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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