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4-01-17
1.招标条件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丰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一期)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登封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丰阳煤矿救护大队所在区域存在边坡、矸石堆,地形地貌遭到破坏,环境相对较差,影响矿井形象,其所在区域属于矿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域,区域面积2.1951hm2,土地利用类型为采矿用地。为进一步改善矿区整体环境,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永登煤业丰阳煤矿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一期)施工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总价的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勘探准备、现场施工、评审验收、成果提交、关系协调等,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工程、场地平整工程、边坡修整工程、护坡工程、覆土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及治理项目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每份合同须为真实的合同,同时至少提供一份与该合同相关的有效发票清晰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0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7日12时00分到2024年01月2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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