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校内磋商公告

2024-01-15
东北师范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预算单位。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东北师范大学2024年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磋商项目需求”。
服务实施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四、服务期限:2024年1月——2024年6月(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五、服务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38.8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7.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7.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5人员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两人(每个校区各一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技术职称;其余咨询人员具有与其相对应的工程类注册证书或中高级职称证书。要求咨询单位投入的咨询人员必须满足建筑专业6人,电气工程专业2人,暖通空调专业2人。
7.6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7.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7.9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可登录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阅读。
八、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九、现场获取校内磋商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校内磋商文件。
(2)校内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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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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