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货物类[西北院]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伴热电缆及其附件招标公告

2024-01-1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伴热电缆及其附件
2.2招标编号:GN202
2.3项目业主: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供货地点: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建设规模:新建2×660MW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装置及烟气脱硝装置。本工程厂址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境内的西黑山工业园区内。南距园区规划道路约100m,东距信友电厂300m,东南距国信电厂约1km。
2.6交货期:2024年3月10日前全部设备交货完毕。
2.7招标范围: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项目伴热电缆及其附件。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包别划分: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参与的,提供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4个与本项目拟投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国内合同业绩,且至少有应用于2个项目的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运行证明材料,运行证明材料包括验收证明、168h试运行证明、业主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实践已证明产品是成熟可靠的。
3.4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唯一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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