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鲅鱼圈整县光伏二期7.94MW分布式光伏PC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2024-01-1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鲅鱼圈整县光伏二期7.94MW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鲅鱼圈区三家企业屋顶3.9万㎡及地面8.2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直流侧总装机交流侧总装机容量7.94MW,直流侧装机容量9.1308MWp,包含三个子项目,无限极(营口)有限公司装机容量5.1828MWp、金达合金铸造有限公司装机容量1.03824MWp、营口圣泉高科材料有限公司2.90976MWp。
2.2 招标范围:
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服务、接入系统设计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设备监造服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除此之外为完成本工程的整体工程设备物资供货、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手续办理、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沟通协调等工作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
2.2.1物资供货
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光伏板、支架、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控制设备、计量设备、电量计量系统设备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全部设备材料。
供货边界: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网接入相关设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工程施工
施工包括(不限于):光伏发电设备安装,集电线路安装,光伏场区土建工程,屋顶围栏安装、厂房加固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等工作。
施工边界:本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调试工程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3其他工作
(1)投标方负责将监管控制系统的数据及远程控制接入华能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平台,符合华能集团《分布式光伏电站数据采集及接入运维系统指导意见》要求(包含视频接入);投标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检验、检查、监检、专项监督检查及环保、水保、安全、节能、职业卫生、消防、接地、档案、网络安全、性能试验所涉及的的报告编制、评审、检测、监理、验收;
(2)投标方负责按照电网接入意见(方案)开展电网接入系统和用户接入系统的物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检测、试运行;投标方负责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及为完成并网验收的全部工作,投标方所采购、安装的无功补偿设备须满足电网公司要求;
(3)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制作设备表示牌和安全标示牌,负责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负责对招标人进行培训,使招标人能够具备独立运维光伏电站的能力;
(4)投标方负责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足额投保;
(5)申请人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导致等问题产生的民事纠纷,其责任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即便在“招标范围”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没有载明,但是需要按照国家、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政府行政机构、行业、华能集团、国家电网相关法律、法律、制度、标准、规范、导则、典设、通知、批复、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要求为完成整体工程的物资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运、手续办理、土地征占及补偿、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则纳入投标方的负责范围;凡是“招标范围”内由投标方负责的事宜,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根据目前的阶段的预估,投标方参考给定的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各方风险因素后,对上述规划容量报总价和每个场景的固定单瓦价格,在本项目实际建设容量确定后,以每种场景的实际建设容量乘以对应场景固定单瓦价格签订固定总价合同。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申请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申请人具备光伏项目PC或EPC业绩不少于3个(要求每个项目直流侧容量不小于9MW),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业绩主要内容证明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其他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8日17时00分止
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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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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