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宽城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宽审批投批字【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项目地点: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东沟村、沟口子村。(3)项目规模: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渣堆场修复和污染土壤修复两部分。项目废渣堆场修复面积共计 5806.60㎡,其中,地块 I 废渣堆场修复面积 5420.80㎡,地块 II 废渣堆场修复面积 385.80㎡;项目治理废渣方量总计 20155.18m3,其中,地块 I 废渣治理方量为 18450.18m3,地块 II 废渣治理方量为 1705.00m3。项目污染土壤修复方量总计 20291.69m3,其中,治理地块 I 污染土方量为 15446.27m3, 地块 II 污染土方量为 4845.42m3。(4)计划工期:2024年12月底前完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须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负责人资格: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按照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承财采(2021)21号),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进行采购计划备案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宽财采[2023]4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成员单位加盖牵头人印章即可(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2 17:30至2024-01-19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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