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2024年—2025年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施工项目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4-0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乾安采油厂2024年—2025年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施工项目。施工区域包括8个标段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土方工程。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乾安采油厂;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八标段1000万元:前郭县查干湖镇、前郭县乌兰敖都乡、前郭县乌兰塔拉乡、前郭县查干花镇、前郭县查干花种畜场。
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套管理及技术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测人员)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评委按照标段号(1-8标段)顺序评标,同一投标人(同一套管理及技术人员,管理及技术人员不允许交叉)在前标段已经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在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2.2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中标方(中石油内部企业、多源实业及下属单位(含改制前后企业)、公司改制企业及下属单位、免办准入项目承包商除外)需向招标人按项目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二加税费缴纳服务费。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格条件
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2年3月12日,三年内指2019年3月12日到2022年3月12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与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技术等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且到开标日行政处罚仍未执行完毕,可能对履行本项目产生影响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
财务
3.1.5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审计报告中披露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多源实业集团、改制单位、中油集团公司内部单位及乙方市场垄断性企业可适当放宽)。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报告中的资产负债率必须低于100%,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安全
3.2.1安全监管人员。指定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即可。
3.2.2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或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2.3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工伤保险资料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4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从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质量
3.2.5根据生产单位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井场道路修垫及复垦,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提供承诺书)。
专业
3.2.6提供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自卸车的出厂合格证或在有效期的检验合格证。
3.2.7具备协调区域内乡、村关系的能力,出具协调承诺书(承诺书中应明确施工队伍需使用当地农民工,施工协调组织到位,出现民扰现象帮助协调解决)。
3.2.8提供近三年石油、石化行业土方施工业绩,或提供近三年油区范围内与当地乡镇政府的土方施工业绩(从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出具施工合同和结算发票及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需提供至少5万元的施工业绩,招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确定具体最低施工业绩数额)。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公司的,以往业绩有效。
3.2.9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提供承诺书)。
3.2.10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承诺)
3.3.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注: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近三年均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月12日至 2024年1月17日内完成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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