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侨博物院库房照明系统改造磋商公告

2024-01-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DL-C-2023043
项目名称:华侨博物院库房照明系统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华侨博物院库房照明系统改造
数量:1项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为华侨博物院库房照明系统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2、信用记录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许可证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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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