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中烟进出口业务港口劳务及海运陆运代理服务-2024年至2026年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4-01-11
受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福建中烟进出口业务港口劳务及海运陆运代理服务-2024年至2026年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3]073号)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品目号 品名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1 福建中烟进出口业务港口劳务及海运陆运代理服务-2024年至2026年项目(第二次招标) 1-1 2024-2026年度出口卷烟(含加热卷烟及配套烟具,以下同)、烟丝及香精香料业务港口劳务及海运陆运代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1-2 2024-2026年度进口设备港口劳务及海运陆运代理服务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上述项目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具体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服务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采购数量发生变化,招标人可以调整具体采购数量。
(3)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5投标人须提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复印件。
3.6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合作物流拖车公司(为本项目服务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含集装箱运输),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说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是合作物流拖车公司取得的,须提供证书所有人与投标人的合作协议。
3.7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或其合作报关行(为本项目服务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说明: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如是合作报关行取得的,须提供证书所有人与投标人的合作协议。
3.8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含信息查询网页网址)。
3.9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8日(节假日除外)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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