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矿用锚索(寄售)采购招标公告

2024-01-10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矿用锚索(寄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2 规    模: 1000万吨/年。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矿用锚索(寄售)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分批次下达订单,投标人接到订单后需在一周内将所订货物送达现场。
2.6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高头窑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主井为斜井,坡度12°;副井为斜井,坡度5.5°,风井为立井,井径6.0米。位于东胜煤田的北部,构造形态表现为一简单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北西,倾向S25°W~S30°W。区内岩煤层产状近于水平,倾角一般小于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矿用锚索及其附件(由钢绞线、托板、锚具等组成),供货型号:SKP17.80-1/1860,长度6400mm,供货数量约36000套;SKP17.80-1/1860,长度8500mm,供货数量约10000套。根据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矿用锚索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无法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视为无效业绩。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矿用锚索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制造厂家证明材料。同一个制造商(或品牌)的矿用锚索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同一制造商(或品牌)的矿用锚索有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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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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