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媒体运维及视音频节目制作的招标公告

2024-01-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媒体运维及视音频节目制作

预算编号: 1624-00055678 
预算金额(元): 8500000元(国库资金:85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8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新媒体运维及视音频节目制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承担金山区新媒体各端口的运营,包括对各端口进行内容的日常更新,图文新闻及视频、音频的制作发布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其他未列明 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