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华西路(国风大道东115米-求是大道)道路贯通工程新华西路(国风大道东115米-求是大道)道路贯通工程工字钢、镀锌扁钢采购招标公告

2024-01-05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华西路(国风大道东115米-求是大道)道路贯通工程
2.工程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西起国风大道东115m(沧县砖厂界),东至现状求是大道交叉口西侧   
3.建设单位: 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工字钢、镀锌扁钢的质量水平应遵循国家及行业标准”和“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当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2.2、质量要求:扁钢 宽40毫米、厚4毫米,镀层10-15微米  镀锌管壁厚3.5毫米。
3、样品提供要求:需提供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2天通知中标单位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无要求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详见后附明细。
2、厂家要求: 无要求。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 、卸车费等)。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
2、支付时间: 乙方按甲方要求分批次发货,全部货到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发票并资金到位后两个月付清货款。按需方要求零星用料时不增加费用。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第七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6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7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7日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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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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