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12局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东石桥变电站配套电力沟道、18局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20局2023年唐通路-二环线立交、22局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项目物资联合采购重新招标公告

2024-01-05
1.招标条件
1.1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东石桥变电站配套电力沟道工程已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京技管(审)〔2022〕11号 文件批准建设,东石桥变电站配套电力沟道工程三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石桥变电站配套电力沟道工程三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2〕34号文件批准建设,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 2023年唐通路-二环线立交工程项目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审字【2023】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唐通路-二环线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唐山市城市外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原空港枢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雄忻高铁河北段站前三标项目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河北段站前工程XX-3标,桥梁:24.08km/22座,隧道:0.69km/2座,路基:10.21km。跨南水北调干渠特大桥、康家庄村大桥、嘉禾山隧道、跨G234国道特大桥;南苏家峪1、2、3号大桥、南苏家峪2号特大桥、跨G337国道大桥、中孝幕村1号大桥、中孝幕村2号特大桥、耳朵山村1号大桥、杨砂侯1号大桥、杨砂侯2号特大桥、北水峪1号大桥、北水峪2号特大桥、跨大沙河特大桥、店上沟中桥、店上沟1、2、3号大桥、店上沟2号特大桥、莲花沟村特大桥、莲花隧道;曲阳站区(不含站房);曲阳站梁场制架梁。里程/范围:DK72+450.52~DK108+989.50 (DK84+436.86 =DK86+000.00,短链1563.14m),正线长度34.98公里。
2.1.2东石桥变电站配套电力沟道工程三标段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线路全长573.1米,设计为地下电力隧道,暗挖隧道断面为2.6m*2.9m,埋深5.2m-6.5m,明开段落隧道断面为2.6m*2.4m,隧道埋深3.6m。主要施工内容有:隧道及竖井土建、排水、通风 、照明工程。计划工期:305日历天。
2.1.3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天津枢纽相关工程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建设规模: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线路起自天津枢纽滨海站,经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沧州市、山东省德州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终至济青高速铁路潍坊北站,设站10座。扩建滨海西动车运用所,新建津潍津秦联络线、津潍京滨联络线等天津枢纽相关配套工程。新建津潍济青联络线、潍坊北存车场、东营南存车场,以及滨州站、东营南站、潍坊北站等相关配套工程。正线长度348.258km,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主要工程包含:①津潍津秦联络线:上跨地铁车辆段向南段落,上联、下联胡家园特大桥至塘沽站。津潍津秦下联线路长度2.894km;津潍津秦上联线路长度1.983km;含塘沽站改造工程。② 津潍京滨联络线,黑猪河线路所附近可分割部分:津潍京滨下联线路长度2.174km;津潍京滨上联线路长度2.356km。③ 津山线改线:线路长度2.197km(含施工便线)。④滨海站站前工程:无砟道床、轨道铺设。
2.1.4 2023年唐通路-二环线立交工程项目
唐通路立交位于唐山市西部,为唐山市中心城区外围快速路重要节点,本工程设计唐通路主线桥及唐通路立交桥5条匝道,共计6座桥梁。唐通路主线高架西起长深高速跨越唐通路跨线桥东侧,起桥点桩号TTK0+797.97,向西向东一次跨越新城排水渠规划涵洞、西二环线、规划三道及纵六路,在铁西路西侧落地,落地点桩号TTK1+683.207。
2.1.5太原武宿机场空港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位于北起南环高速,南至十二号线,西起马练营路,东至机场东路(太原市界内)。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机场配套建设道路3条共14.7km;二是安置区与城市衔接的配套建设道路共18.4km。主要包括:机场东路(北起南环高速,南至龙湖大街,采用连续高架形式跨越同蒲铁路、大西高铁、太中银铁路、太焦高铁等既有铁路),道路全长为7.61km,太原市域范围内长度约5.24km;经北街(西起大昌路,东至鸣谦大街),全长约5.24km。大昌路-太榆路段长3.54km,红线宽度为50m,太榆路-鸣谦大街段长1.71km,红线宽度为36m;龙盛街(西起马练营路,东至晋中市农谷大道),全长约为5.02km,本次设计起点为马练营路,终点为太榆市界,全长为4.2km;西温庄地块配套道路11条,建设里程11.785km,分别为通达街、西温庄东路、武宿中路、西温庄西路、康寿街、正阳街、东环西路、机场西路、化章北街、西温庄路、阳光西路。武宿地块配套4套,建设里程2.392km;寺庄地块配套1条,建设里程0.938km;横河地块配套3条,建设里程3.316km,分别为西温庄西路、纬十路、十号线南街;本项目道路交通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桥涵、雨污水、照明、绿化、电力土建部分、交警设施及公安监控设施、防洪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应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含)人民币(如分支机构参与,此处对注册资本无要求,需求提其总公司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二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在项目工地无偿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二辆(每辆不低于5吨运载能力,车辆手续齐备、有上路行驶权;需由投标人配备提供1-2名驾驶司机),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投标人需无偿提供油料储存罐1-2个,满储能力不低于50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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