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大港油田纯碱及环氧丙烷基聚季铵盐集中采购项目(标段一纯碱)四次招标公告

2024-01-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2023年大港油田纯碱及环氧丙烷基聚季铵盐集中采购(标段一纯碱)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此项目是2023年集中采购项目,对纯碱产品进行采购。 
2.2招标范围:供货范围,最高限价及预计金额详见下表
标段编号 行项目号 物料编码 物料分类编码 物料分类名称 物料描述 数量 行最高限价(单位:元) 税率 采购计量单位 币种
1 1 10001213183 17021006 纯碱 纯碱 工业碳酸钠 优等品 ≥99.2% 410 3671 13% 人民币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分批送货,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于3日内交货。
2.4供货周期:招标方式选商定价的原则上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以谈判、招标转谈判等方式选商定价的原则上有效期为1年。自集采公告之日起计算。
2.5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含采油二厂、三厂、六厂地区)。
2.6交货方式:汽运,供方负责送货。
2.7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2.9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0其他说明: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参加标段一的投标人为集团公司纯碱一级供应商并且在能源一号网上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均需为正常(提供系统截图);参加标段二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年,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③本招标项目接受制造商、代理商与贸易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原制造商的授权书。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②、③附网站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5准入要求:
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结果公示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6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7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