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石嘴山市分公司2024年新建塔类林评服务项目(第一批)比选公告

2024-01-02
中国铁塔石嘴山市分公司2024年新建塔类林评服务项目(第一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石嘴山市分公司2024年新建塔类林评服务项目(第一批)08-11-04D-2024-D-D0008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76000元人民币。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编制中国铁塔石嘴山市分公司13处新建站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及过程服务,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研究及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第一名:100%,
□/家,中选份额。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总价为76000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否决参选处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编制中国铁塔石嘴山市分公司13处新建站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及过程服务,项目使用草原可行性研究及过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
2.3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3.2 发票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至少1份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视为无效业绩;
注3: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的发票,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4: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仅算一份业绩。
3.5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1月0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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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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