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滨海一线文化旅游设施和服务提升专项行动项目春节灯光亮化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3-12-29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滨海一线文化旅游设施和服务提升专项行动项目-春节灯光亮化工程总承包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蓝天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东起东炮台,西至芝罘湾广场
· 2.2 建设规模:为提升烟台春节氛围、丰富市民生活体验、展现城市风貌与文化底蕴,特进行春节期间灯光氛围提升工作,范围涵盖东炮台、月亮湾景区、滨海广场沿线、烟台山景区、朝阳街景区、金海湾酒店及周边、芝罘湾广场、所城里景区;项目主要设计有3D光影秀、装饰灯、特色景观灯组、挂树灯等亮化元素,采用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展现春节主题灯光效果。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动画片源制作,设备材料(租赁、购买、运输、安装、调试、拆除等)、技术与安全交底、业主协调、工程施工、配电系统、电气等系统,市政及楼宇电力接入的协调及施工(含设备、线路、增容费等),系统调试、整体控制系统的集成(设备系统对接、管理人员等所有内容都由中标人负责)、试运行、常态运行、提交竣工验收资料、配合验收、保修等相关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
·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滨海广场沿线、烟台山景区、朝阳街景区、金海湾酒店及周边、芝罘湾广场、所城里景区春节灯光亮化工程;第二标段为:东炮台、月亮湾景区灯光亮化工程。
· 2.7 计划投资额:第一标段约1700万元,第二标段约330万元,具体以控制价金额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设计资质:第一标段: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第二标段: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第一标段: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烟建建管【2022】30文规定,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电气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第二标段: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施工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委派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及任职条件按《烟台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烟建建管[2022]9号)执行,投标人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的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 22:00至2024年01月05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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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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