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土默特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3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清运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内蒙古乌海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2.2 项目规模: 火电机组容量2×600MW(包头)、2×660MW超临界空冷燃煤机组(土默特)、 2×300MW (泰不连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包头公司石膏清运: 2024年2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炉渣: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包头公司粉煤灰:2024年4月6日2025年12月31日
土默特公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乌达公司: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泰不连沟: 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土默特 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预计产生粉煤灰129.52万吨、炉渣49.48万吨、石膏43.48万吨(含石膏浆液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粉煤灰、炉渣、石膏的总量不低于6万吨。执行周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土默特发电分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清运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粉煤灰清运服务或销售业绩,单项业绩运输能力或销售能力均不能低于50万吨。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12-29 07:06 2024-01-06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1-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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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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