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伦贝尔分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利用二次招标公告

2023-12-29
 呼伦贝尔分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利用(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分公司贝28作业区压裂返排液站及固废站储池中含油污泥暂估3000吨进行无害化处置利用,最终工作量以发生工作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
(呼伦贝尔分公司贝28作业区压裂返排液站及固废站储池中含油污泥暂估3000吨进行无害化处理服务,最终工作量以发生工作量为准;结算金额以最终以中标价及实际验收合格工作量结算,不能超过计划投资。合同不得转让,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5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呼伦贝尔分公司所属前线各作业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93.2万元(不含税)
2.6 项目标段划分:标段一:呼伦贝尔分公司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利用(二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打印版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评委在评标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影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处理HW08,071-001-08类危险废物,核准经营方式包含:收集、贮存、处置(或利用)等内容,要求发证日期在开标当日之前,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承包(服务)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
3.5内蒙古境内外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
3.6承诺:1)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成交资格”。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上年度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上年度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影印件)。5)、接受油田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或招标单位提出的现场监督方案;接受油田公司开发事业部组织相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案。6)、当投标人与管理或者监管部门出现异议时,接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按照相关流程成立的工作组(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提出的方案。或按相关约定解除双方关系。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需承诺:中标后,承包商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大庆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8)、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核实投标人的处置方式、工艺流程和副产物去向是否与投标时响应一致,如不一致招标人有权按照中国石油或大庆油田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处理。9)、提供处置期间全程视频监控并储存影像资料,通过网络24小时不间断接受招标方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123009:00:0020240105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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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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