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A类点钞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29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A类点钞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家供应商,为代理金融网点现有类点钞机包括638台维融品牌点钞机(已出保)、262台越创品牌点钞机(2024年4月出保)提供维保服务,(服务期内维保设备台数根据实际设备情况进行调整)。服务内容包括点钞机设备的故障修复、技术支持、预防性巡检等相关技术服务。相关配件由乙方负责提供。项目服务期2年。预估单台年维保费240元,年采购预算21.6万元,2年合计43.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类点钞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代理金融网点A类点钞机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包括金融机具设备的维修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3.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已实施的为银行类企业提供类点钞机产品销售或维保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0、2021、2022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企业内部年度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2022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的,每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区域及业务类别)的投标人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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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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