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四标段(其中电梯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12-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汤竞谈采购-2023-19 2、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 四标段(其中电梯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最高限价:1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安汤竞谈采购-2023-19001001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 四标段(其中电梯设备)项目- 1200000 1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汤阴县人民医院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诊治能力提升项目(一期项目) 四标段(其中电梯设备)项目,技术服务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如为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投标企业如为经销商,供应商所投电梯设备生产商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供应商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曳引驱动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2日 至 2024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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