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型发动机排放测试试验台采购二次-国际(2)(0701-234208070143)招标公告

2023-12-27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本系统主要用于国际和技术先进国家、地区发动机排放法规型式检验、生态环保部门监督检查。适用于M2、M3、N1、N2、N3类及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M1类机动车用发动机及非道路机械发动机。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1-234208070143
招标项目名称:重型发动机排放测试试验台采购(二次)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重庆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投标主体设备(电力测功机、变频供馈电系统控制器、自动化控制软件系统)的制造商。国内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须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3.2 投标人须至少为5家车辆制造商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备案机构(汽车整车部分)成功交付过560kW功率及以上的电力测功机台架产品系统,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或技术协议或验收证明,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必须能够充分体现满足本条资格要求的供货内容、数量、产品品牌和型号、合同或技术协议签订各方名称等内容。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3.3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应至少有2套560kW功率及以上的电力测功机台架产品系统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备案机构(汽车整车部分))采购使用,并用于排放型式检验和生态环保部门监督检查试验,须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含用户出具的用途证明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放数据管理系统报告的设备使用记录)。3.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其他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5 《诚信声明》(格式自拟),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存在下列情形:(1)存在与投标货物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和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3.6 投标人须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s://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两次,一年内的无效投诉不得累计超过三次(已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3-12-27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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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