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机床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二期现有搬迁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采购公告

2023-12-27
沈阳机床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二期现有搬迁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沈阳机床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二期现有搬迁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沈阳机床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二期现有搬迁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GT2023ITC-0711-008
1.3采购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实施机构:(登录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工程为沈阳机床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细河园区)沈阳机床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二期现有搬迁设备基础土建工程。主要包括:两台现有设备基础土建工程及相应的配套预埋管线等交钥匙工程。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计划工期
建设地点
01 沈阳机床制造能力改造升级项目二期现有搬迁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采购项目 1383040.34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沈阳
备注
01: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须承接过机床设备基础施工项目业绩,并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150万元以上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首页、清单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B本,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6)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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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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