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向城镇敬老院公寓楼工程招标公告
2023-12-27 3.1拟承建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办法
4.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依据《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的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7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方法,技术标使用暗标方式。
五、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12月 27 日至2024年 1 月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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