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开源路外立面亮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27一、项目概况 | |
广丰区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开源路外立面亮化提升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广丰区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开源路外立面亮化提升项目(二次)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广丰区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开源路外立面亮化提升项目(二次) | |
5、预算金额:6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1-03 08:00:00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