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涉网通信及二次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2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高新区。
2.2 规模:一期工程建设2×12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于2022年12月26日开工,计划2024年8月26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24年10月26日第二台机组投产,具体以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为准。
2.4 项目概况: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区牙鹰岭,一期工程建设2台6F级(120MW级)燃气分布式能源机组,二期扩建2×460MW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预留1×460MW级项目建设场地。本工程厂址在高新区内银英(银盏—英德)公路旁,占地面积约128亩。本项目采购涉网通信及二次系统设备用于实现电厂侧与清远电网调度侧之间的网络、电话通讯、指令下达、信息上传等功能。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包含涉网通信系统设备(传输网设备、调度数据网设备、综合数据网设备、语音视频局域网设备、会商型视频会议终端、通讯电源)、涉网二次系统设备(发电计划曲线下载系统、网络发令系统、值长管理系统、两个细则及节能优化系统、一体化环保及热负荷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以及保证系统完整性所需要的附属设备、必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辅材等,并提供系统设计、安装指导、协助调试和验收等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或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按招标人要求调整交货时间)。
2.8 标段划分:华能清远燃机热电一期(2×120MW)工程涉网通信及二次系统设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国内6F(100MW级)及以上燃机或国内3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涉网通信系统类设备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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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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