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装潢外观质量数字化检测技术及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25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装潢外观质量数字化检测技术及平台开发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装潢外观质量数字化检测技术及平台开发项目
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卷烟装潢外观质量数字化检测技术及平台开发项目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质保期:自通过甲方最终合同验收后一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部署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
3.3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
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1:00至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