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废水零排放系统(旁路烟道蒸发)EPC总承包工程采购公告

2023-12-2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 安徽省宿州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宿州钱营孜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废水零排放系统(旁路烟道蒸发)EPC总承包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采。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1×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对废水零排放系统(旁路烟道蒸发)EPC总承包工程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面①-④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④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下面①-②项中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至少具有2个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锅炉烟气旁路改造业绩(提供合同)。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应答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相关证书,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2年龄在投标截止日须低于55周岁。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提供承诺函),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3.5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未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厂家。(提供承诺函)
3.6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应答。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应答的,牵头人和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本项目应答、递交应答保证金、合同谈判等事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5日18时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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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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