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3#-6#、8#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12-2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3#-6#、8#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 规    模: 本项目为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3#-6#、8#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拟建项目位于宁德市霞浦县长门镇长门村南侧地块,核电基地进厂道路穿过项目场地,将场地一分为二,交通便利,总建设用地面积约36341.85㎡,全部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43152.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1937.85㎡,地下面积约1214.86㎡,用地面积约60亩,主要建筑包括:1#~8#共8栋建筑物。1#检修生活服务中心与培训中心,2#公众沟通中心,3#多功能厅,4、5、6#专家楼,7#控制中心、8#体育馆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3#-6#、8#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1#检修生活服务中心、3#-6#、8#楼的室内精装修,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现场条件以发包人通知入场时间为准,入场后9个月内完成上述楼栋的全部精装修内容,具备移交使用条件;第二阶段为1#培训中心区域精装修,时间待定,最终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入场后6个月内完成1#楼培训中心全部精装修内容,具备移交使用条件。
2.6 招标范围: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3#-6#、8#楼室内精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窗台、灯具等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合同、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1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建业绩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完工业绩以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PPP项目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合同)中装修装饰工程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金额、施工内容及范围)、能证明工程开工建设的文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结算资料)的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28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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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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