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鹤楼烟用爆珠生产项目公辅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2023-12-2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黄鹤楼烟用爆珠生产项目公辅设备购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3个包,允许多投但不兼中,按照标包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包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黄鹤楼烟用爆珠生产项目公辅设备购置,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
数量
计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不含税,元)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不含税,元)
中标人数量
1
水洗设备
1

552900.00
552900.00
1
2
300L化胶罐
2

323000.00
646000.00
1
3
冷水机组
3

109734.51
329203.53
1
注:总价限价包括完成采购文件规定标包范围和期限内的所有工作费用,以及为完成标包项目工作可能发生的人工和人身意外保险、协调、交通、检测、必要的工具材料、备件耗材等全部费用。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补单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45个自然日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武汉黄鹤楼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要求:
1.8.1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优质产品,完全符合或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参数;
1.8.2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安装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保护、劳动卫生、消防等强制性标准。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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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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