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3年江苏联通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3-12-2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按照工信部《基础电信企业专业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要点与评分标准》、《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实施要求》(YD/T 3738-2020)、《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指南》(YD/T 3169—2020)、及中国联通集团新技术新业务评估规范要求,对纳入电信业务安全评估清单的业务委托第三方开展现场评估,对业务的安全风险进行研判,并对服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两部委考核工作要求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以保证江苏联通安全评估工作满足考核要求。
对江苏联通进行全面的信息安全评估,包含对产品存在的风险研判、风险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配合进行整改后复核评审等,确保评估工作有效,保障业务安全运营,同时评估服务提供方提供的信息安全评估报告等材料需满足两部委、中国联通集团网络与信息安全考核标准要求。
1.2 采购内容:2023年江苏联通新技术新业务信息安全评估。
1.3 预算金额:72.00万元(不含税)。
1.4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具体详见应答一览表,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70万元(含税)的信息安全评估或安全服务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应答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应答人应答资格。
2.4、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同时具备
(1)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颁发的ITSS二级及以上证书;
(2)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风险评估)一级及以上证书;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应答人须配置不少于3人(含项目经理1名,且项目经理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服务团队。(提供团队人员名单、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扫描件以及2023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任意连续3个月应答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第三方代缴还需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代缴公司的协议文件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同一采购包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 50%或为占比最大股东。
2.8、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评审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评审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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