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3号机组脱硝中层催化剂再生招标公告

2023-12-20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3号机组脱硝中层催化剂再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号机组脱硝中层催化剂再生招标,已由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批准,招标人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3号机组脱硝中层催化剂再生招标
招标编号:CWE
招标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物资
所属行业:能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
2.1交货地点: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生产区指定位置。
2.2交货时间:承包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进行办理危废转移联单的相关工作,发包方检修时间可能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进行调整,承包方要能确保再生催化剂满足发包方实际检修工期要求。承包方须在旧催化剂模块拆除后按照发包方要求及时运走,确定运输时间、地点;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工期内(13天)完成全部工作。承包方需对返厂前的催化剂妥善保管,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2.3项目简介: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3号机组中层脱硝催化剂再生,工程地址处于湖南省冷水江市沙塘湾镇,厂内外道路网已经形成,公路交通极为便利。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二期3号机组锅炉为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引进美国B&W公司技术生产的B&WB-1900/25.4-M型超临界参数“W”型火焰锅炉。锅炉同步配套安装了SCR脱硝装置,由大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制造。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法,高灰型工艺布置(即反应器布置在锅炉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反应器按照“3+0”模式布置,每层布置176个催化剂模块;每层单侧反应器共计88个催化剂模块。需再生的中层催化剂单个模块尺寸为1882mm(长)×954mm(宽)×1470mm(高),而实际需再生的A、B两侧反应器中层催化剂板块总体积约为381m3,于2020年06月安装投入运行。2023年06月,脱硝催化剂检测中心对3号机组中层催化剂单板样品进行检测,催化剂活性值为24.11m/h。截止到2023年10月份已使用约22702.5运行小时,此次计划对
中层催化剂进行再生更换。
2.4招标范围:
2.4.1.3号机组催化剂布置模式采用“3+0”方式,此次再生中层催化剂。
2.4.2.拆除3号机组中层旧催化剂,并将旧催化剂进行再生。包含旧催化剂拆除、吊出、转运和装车及影响催化剂更换施工的吹灰枪拆除、恢复工作;再生催化剂到厂后,在双方的见证下,随机抽取再生催化剂样品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催化剂活性值进行检测。
2.4.3.将再生的催化剂安装到3号机组脱硝SCR反应器的中层,并加装密封板。包括其工程相关的安装,调试运行和试验等。
2.4.4.在更换再生催化剂之前将下层催化剂用防火布盖住,对拆除的催化剂下部所有需检查、补焊、移位的钢梁积灰部位清灰;首次清灰由发包方负责。
2.4.5.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严控无组织排放。
2.4.6.再生催化剂临时存放地点暂定在3号炉A、B送风机旁,存放时催化剂上面必须盖彩条布、下面垫木方等可靠的防雨措施,若该场地已存满的情况下,暂定将催化剂临时存放在扩建场地,同时也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含二次转运工作)。
2.4.7.再生催化剂模块尺寸为1882mm(长)×954mm(宽)×1470mm(高),每侧88个催化剂模块,两侧共计176个催化剂模块,催化剂模块总体积约为464.51m3;而实际需再生的A、B两侧反应器中层催化剂板块总体积约为381m3。
2.4.8.以目前催化剂布置模式,在锅炉正常负荷范围内烟气脱硝效率均不低于90%。

2.4.9.NH3逃逸量控制在2.27mg/Nm3(3PPM)以下,SO2向SO3的转化率小于1%。 2.4.10.脱硝差压值不得超过再生前的差压值。
供货范围包括催化剂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再生、检测、包装、运输、拆卸安装供货及技术服务。发包方旧催化剂中因不锈钢基材磨损等原因不能进行再生的部分,承包方应补供新
的不锈钢基材后再生合格的催化剂,以满足发包方设备运行要求,该部分计入合同总价内。
供货清单:
3号机组脱硝中层催化剂再生: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厂家
原产地
备注
1
催化剂模块
(包拆装)
1882×954×1470
立方米
381
    共计176个模块
总体积:464.51m3
2
密封板等安
装附件
3mm钢板、∠32角
钢、∮12圆钢

1
    用于催化剂之间及与
烟道壁板的配套密封
注:催化剂以模块形式供货。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投标人须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废物类别HW50,废物代码772-007-50),且危废证核准经营能力不低于10000吨/年,且具有CMA或CNAS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承包方应提供5年内(2018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台6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证明(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
3.4其他要求:催化剂的拆装可以分包,其施工方须具备环保或机电安装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分包合同必须报招标方备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