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周至县人民医院区域远程心电诊断系统及胸痛单元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春(2023)HCDZ0367
项目名称:周至县人民医院区域远程心电诊断系统及胸痛单元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区域远程心电诊断系统及胸痛单元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2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2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心电图机监护仪除颤仪等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522,000.00 1,52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区域远程心电诊断系统及胸痛单元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医院区域远程心电诊断系统及胸痛单元建设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单位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