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市公交都市建设发展水平评估(含苏州市绿色出行指标监测评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评估及绿色出行宣传)及苏州市公交优先设施实施效果评估与优化提升方案研究招标公告

2023-12-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J2023-C-052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交都市建设发展水平评估(含苏州市绿色出行指标监测评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评估及绿色出行宣传)及苏州市公交优先设施实施效果评估与优化提升方案研究
第一标段:苏州市公交都市建设发展水平评估(含苏州市绿色出行指标监测评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评估及绿色出行宣传)
第二标段:苏州市公交优先设施实施效果评估与优化提升方案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万 元整(¥:1300000.00),其中第一标段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玖拾万 元整(¥:900000.00),第二标段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肆拾万 元整(¥:40000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1〕109号)、《江苏省绿色出行指标体系和监测方案(试行)》(苏交运〔2023〕8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以及历年国家及省级部门关于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要求,全面总结评估期内公交都市、绿色出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及成效,形成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开展年度绿色出行宣传工作。
第二标段: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要求,对苏州市区公交优先设施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优化提升方案,探索创新公交优先设施建设模式,提高公交优先设施利用效率,保障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见采购需求中“时间进度要求”
第一标段: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第二标段:2024年8月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第一标段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第二标段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