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霍州煤电集团汾源煤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检定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3-12-15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汾源煤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检定。
1.2采购人:霍州煤电集团汾源煤业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41条规定,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光干涉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机械式风表、粉尘采样器每年检定2次,其余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每年检定1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霍州煤电集团汾源煤业有限公司仪器仪表检定
2.2项目地点:山西省静乐县。
2.3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2.4项目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2)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之日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被霍州煤电集团列入《谨慎合作企业》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该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3年12月15日17:00起至2023年12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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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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