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1、2炉磨煤机分离器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3-12-15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单位: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名称: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1、2炉磨煤机分离器节能改造
2.3 项目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金河路8号
2.4 项目概况: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2×330MW亚临界燃煤抽凝空冷供热机组。2009年11月#1机组投入商业运行,2009年12月#2机组投入商业运行。该机组采用武汉锅炉厂设计制造的WGZ1170/16.5-1型锅炉,锅炉为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固态排渣煤粉炉。采用单炉膛、平衡通风、摆动燃烧器、四角切圆燃烧、∏型布置。汽轮机由上汽设计制造,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缸双排汽、空冷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系上海发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型号:QFSN-330-2),本型汽轮发电机的冷却采用“水氢氢”方式,即定子线圈(包括定子引线,定子过渡引线和出线)采用水内冷,转子线圈采用氢内冷,定子铁芯及端部结构件采用氢气表面冷却。
2.5 交货期及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70天内单台炉6台分离器供货至招标方现场,安装工期25天。另外一台炉按甲方通知要求供货和安装。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对招标方一厂#1、2炉磨煤机出口12台分离器进行改造,将原雷蒙式双锥体结构的静态分离器及配套设备拆除,改造为动态分离器,包括设计、供货、安装、验收、调试及培训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具有钢球磨煤机分离器设计、制造、供货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设计、制造不允许分包,允许安装分包,分包人须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装资质由投标人在施工前提供给招标人审核确认;
3.3 近五年(2018年至今)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钢球磨煤机动态分离器供货、安装或改造3个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书;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在过去承接的项目中,无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质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 12月15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年 12 月22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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