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建交通总承包公司2023年长春市钢支撑租赁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3-12-12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建交通集团总承包公司采购实施方案和施工生产需要,具备开展2023年长春市钢支撑租赁区域联采招标工作条件。招标人为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总承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定标后,供需双方签订2023年区域联采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主要商务条件范围内签订具体执行合同开展履约合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概况:本次招标需求涵盖中建交通集团总承包公司下辖的在施和新开工程项目,需求量以总承包公司所属项目至下轮次联采(通常为一年)所需暂估总量作为参考。
投标区域见下表:
序号
所属区域
投标省域或城市
报价依据
1
  东北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
2.2.1招标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1
钢支撑
Ф609,t=16
吨*天
122004.16
 
2
钢支撑
Ф800,t=16
吨*天
120499.64
 
3
钢围檩
双拼45C
吨*天
28120.45
 
4
进场运费
/

108.02
 
5
退场运费
/

1258.35
 
2.2.2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 ;
2.2.3计划交货日期:2023年 12 月至2024年 12月。
2.3招标结果适用范围:中建交通总承包公司下辖在施和新开工程项目。
2.4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招标模式,最终按省域或城市确定供应商中标数量,待各项目具有采购需求时,将在中标供应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供应商并在框架协议主要商务条件范围内签订具体执行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条件
3.1.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能力。
3.1.2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具有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在中建交通和中建系统不合格(含不良行为)名册中。
3.1.4 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含)以上。
3.1.5 生产企业应具有生产或经营许可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 必须是经注册审核通过的云筑网合格供应商。
3.1.7 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8 中建股份内部供应企业也属于供应商范畴,纳入供应商管理。
3.1.9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投标方相互关联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单位关联关系认定详见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保证金
报名后应通过云筑网在线缴纳 2000元投标保证金或等额投标保函。中建交通集团及总承包公司年度综合评价优质级(AAA级)供应商免予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执行合同执行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中标候选人如不能按照其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协议、执行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能正常履约,招标方有权视情况对该供应商在云筑网进行不良行为设置并扣除保证金。
3.4 为贯彻国家“双碳”战略、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共同实现低碳减排,资格审查将关注供应商绿色、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不符合碳排放标准的供应商资审不予通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绿色节能环保材料和设备。
4.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16 日 20 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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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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