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安联合粉煤灰和炉渣综合利用业务承揽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3-12-08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安联合粉煤灰和炉渣综合利用业务承揽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大道经六路中安联合煤化工分公司。
3.数量:暂定粉煤灰约38万吨/年(统灰)、炉渣约3万吨/年,均以实际产出量为准。
4.项目期限:二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前3个月,双方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或重新招标。
(二)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粉煤灰和炉渣(以下简称为灰渣)的综合利用业务承揽工作,包括不限于灰渣综合利用、市场开拓、车辆调度、发货拆单、灰渣运输、流向统计、灰渣结算、HSE协调、劳务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须满足下述要求:
(1)车辆类型:重型罐式半挂车(粉煤灰专用罐车,封闭式,总质量≤49吨),重型罐式自卸车(炉渣专用车辆,半封闭式,总质量≤49吨)。
(2)车辆数量:重型罐式半挂车≥30台,重型罐式自卸车≥2台。
备注: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自有车辆,须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运输单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及有效的车辆租赁合同,并保证在未来2年内持续有效,不影响业务承揽合同履行。
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以现场查询为准)
4.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灰渣储存、堆放场地,储存能力粉煤灰钢板库3万吨(含)以上、炉渣3千吨(含)以上,储存方式符合国家环保部门对一般工业固废存储的要求。(须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场地环评内容)和自有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权证明(如租赁合同),并保证在未来2年内持续有效,不影响业务承揽合同履行。)
5.近三年来(2021年起)投标人在商业活动中无违约行为,未发生过投标弄虚作假中标资格被取消的行为,未发生被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较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事件。(须提供承诺书)
6.从2021年1月1日起任一年度,投标人具有灰渣综合利用经营业绩不低于25万吨/年。(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投标人具有2023年灰渣综合利用经营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3)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1、3、5条,联合体成员须共同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第2、4、6、7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09:00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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