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支座灌浆料采购补遗公告

2023-12-08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支座灌浆料采购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ZTJDQJ-06-JNTL-WZJC-202300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现已批复建设,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部。已具备本次竞谈条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规定进行邀请竞谈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专用线拟接轨于新兖铁路龙拱港站新建交接场,止于龙拱港有限公司北侧安居站。专用线正线全长9.23公里,新建交接场1座,新建装卸站1座,主要承担山东京杭集装箱多式联运产业园区铁、公、水多式联运中的铁路运输环节。
2.1.1.工程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部
2.1.2.工程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2.1.3.施工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1.4.工程规模: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区间站前工程二标段,起讫里程D2K0+014~DK7+560,正线全长7.402km,主要工程包括曲刘庄特大桥一座,全长6.346km,桥梁类型为57×16m+3×24m+13×32m+3×24m+32m+64m+59×32m+2×24m+7×32m+2×32m+64m+50×32m+2×24m+21×32m 预应力支座灌浆料简支T梁218孔+2孔预应力支座灌浆料简支箱梁+2孔系杆拱桥,桥梁主要跨越 G327 国道、G105 国道、鱼塘、水塘及乡村道路;框架桥1座、框架涵3座,区间路基1.056km。
主要功能:主要承担山东京杭集装箱多式联运产业园区铁、公、水多式联运中的铁路运输环节。
2.1.5.施工工期:2023年5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到站
收货人
包件售价
投标保证金
备注
GJL-01
灌浆料
M50

15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项目施工现场
付安然
/
50000
此次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到场数量结算为准。
压浆料
M50

80
合计
230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支座灌浆料
 
4.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0认证等,若涉及专利的,须有相关专利授权;
4.2.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工程项目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2022年良好供应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4.2.3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4.2.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2.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4.2.6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2.7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参与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www.crccep.com/,注册提交成功即可参与投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要求实行招标流程。
4.2.8物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5)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6)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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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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